【安永税务】G20就全球税改关键内容达成一致,将在多边框架内推动双支柱方案
EY
2021年7月9日至10日,G201财长和央行行长在意大利威尼斯会晤,并就会议讨论的重点议题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针对正在进行的G20/OECD2为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的项目(“BEPS 2.0项目”),G20财长就OECD/G20于2021年7月1日发布的包容性框架的声明中对BEPS 2.0项目的双支柱方案的关键内容作了背书3。财长们还呼吁包容性框架成员在商定的框架内尽快解决剩余技术问题、完成具体的方案设计,并在2021年10月的G20财长会议之前提交双支柱方案的详细实施计划。
背景
2020年10月12日,OECD发布了一系列与BEPS 2.0项目相关的主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支柱一(关于新的联结度规则和新的利润分配规则)4和支柱二(关于新的最低税率规则)5蓝图,并通过公开咨询的方式征求了各利益相关者对此的意见。同时,OECD还发布了一份由OECD秘书处起草的经济影响评估6。BEPS包容性框架及其蓝图的封面声明中表明,虽然包容性框架在2020年没有达成一致协议,但各方同意继续努力解决剩余问题,以期在2021年能圆满达成一致协议。
2021年7月1日,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了“关于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声明”7。声明显示,139个成员司法管辖区中的130个司法管辖区就BEPS 2.0项目双支柱方案的关键内容达成了协议。此前,2021年6月4日至5日在伦敦举行的七国集团(G7)8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9以及2021年6月11日至13日在康沃尔举办的G7领导人峰会都对BEPS 2.0项目的工作表示了支持10。
经合组织秘书长报告(2021年7月5日)
2021年7月5日,经合组织秘书长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一份税务报告,说明了国际税改的最新情况。报告称,G20为了确保国际税收体系更加透明和公平,通过税收透明度项目和最初的BEPS项目做出了一系列工作,是历史性的成功。报告也同时指出,目前的国际税收体系已不适应日益严峻的全球化和数字化挑战,只有通过多边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报告发表后,经合组织宣布协定中的支持管辖区总数达到了132个11。
税务报告的附件A列出了G20/OECD关于BEPS的包容性框架中讨论过的声明。下表概述了双支柱下各自商定的关键内容。
G20财长公报(2021年7月10日)
2021年7月10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闭幕时发布的公报包含了以下与BEPS 2.0项目相关的内容:
经过多年讨论并在去年所取得进展的基础上,我们就建立一个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体系达成了历史性协议。我们赞同由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的《关于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声明》中关于跨国公司利润重分配和全球最低有效税率这两大支柱关键组成部分的说明。我们呼吁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迅速解决剩余问题,完成具体的方案设计,并在2021年10月的G20财长会议之前提交双支柱方案的详细实施计划。我们邀请所有尚未加入协议的包容性框架成员加入协议。我们欢迎与发展中国家就其参与包容性框架所取得的BEPS进展评估提供咨询,并期待OECD将于2021年10月发布的报告。
中国视角的探讨
从BEPE2.0税改进程开始,中国政府的态度一直是支持在多边框架内推动经济数字化税收方案共识的。中方也提及了最终方案应妥善处理各国的重大关切,在方案设计上体现包容性。
BEPS 2.0项目正在制定的提案考虑了跨国公司运营中整体国际税收架构的重大变化。为达成税改有效性的目标,此前G7所代表的少数发达国家于6月初达成的原则协议,除了细节尚待厘清之外,需要争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而此次包括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南非、印度、俄罗斯在内的G20对BEPS 2.0项目双支柱方案关键组成部分的背书,以及132个包容性框架成员加入协议,是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一步。然而,在包容性框架中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完成,以充实技术细节并讨论剩余的尚待解决问题。未来还将与尚未表示支持协议的七个包容性框架成员管辖区开展进一步沟通讨论。除了在2021年10月达成最终协议这一目标之外,每个支柱在世界各国的具体实施和相关影响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尽管方案的技术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考虑到双支柱方案各自的适用门槛均将导致数字经济之外的其他大型跨国公司都被纳入新规则,对中国为总部的跨国公司而言,未来几个月内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积极评估未来可能的国际税收变化对其业务的潜在影响。
利润额A的分配机制和具体执行对企业可能的财税影响和合规管理要求; 利润额A与转让定价独立交易原则的衔接和矛盾的解决; 利润额A在集团整体利润水平高而在收入规模达标的市场地辖区亏损情况的处理方案,包括亏损结转的具体时限; 争议解决及避免双重征税机制方面的可选方案和相关成本。
有效税率的具体计算口径,以及与国别报告申报口径的衔接和区别; 辖区内亏损能否结转,以抵减后续年度按最低税率补税的金额; 基于实质的豁免规则具体规定、适用范围、相关影响和实际如何获得相关豁免资格; 对于现有离岸架构的重新审视,以切实评估支柱二的实际影响并积极探讨合理可行的应对方案。
展望未来,公司需要通过积极跟踪各国国内税法和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变化,监测相关国家于BEPS 2.0项目下拟定规则的具体实施和相关影响。在最终方案达成之前,建议跨国公司管理层积极参与到这一全球税改的大事件中,对双支柱方案的相关细节和企业面临的切实困难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所在国的财政部和主管税务当局积极建言,也可以寻求专业税务服务团队的协助,就潜在影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具体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可行的改进方案,协助向税务机关和OECD数字经济工作小组传达企业视角和具体的建议意见,以期最终方案的技术细节能够兼顾企业的商业实践和实务考量。
此外,欧盟委员会计划于2021年7月20日公布其关于欧盟数字税的征税提案,除了会对欧美之间与数字经济税收相关的持续谈判产生影响之外,对于中国“走出去”的跨国高科技互联网企业而言,也需要持续关注欧盟和全球范围各国数字税或数字服务税的动态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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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20国集团(G20)包括欧盟和19个国家: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国和美国。
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或OECD。
3.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讯,OECD announces conceptual agreement in BEPS 2.0 project,发布于2021年7月1日。
4.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讯,OECD releases BEPS 2.0 Pillar One Blueprint and invites public comments,发布于2020年10月19日。
5.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讯,OECD releases BEPS 2.0 Pillar Two Blueprint and invites public comments,发布于2020年10月19日。
6.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讯,OECD releases economic impact analysis of BEPS 2.0 project proposals,发布于2020年11月2日。
7.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报,OECD announces conceptual agreement in BEPS 2.0 project,发布于2021年7月1日。
8. 七国集团(G7)成员国包括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美国。
9.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报,G7 Finance Ministers express strong support for global tax changes under BEPS 2.0,发布于2021年6月6日。
10. 见安永全球税务快报,G7 leaders affirm commitment to global tax changes under BEPS 2.0,发布于2021年6月14日。
11. 截至2021年7月9日,包容性框架下已有132个司法管辖区就双支柱方案的关键内容达成了协议,尚未加入的七个成员是巴巴多斯、爱沙尼亚、匈牙利、爱尔兰、肯尼亚、尼日利亚和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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